Q
什么是加工贸易?
A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Q
什么是来料加工?
A
“来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境外企业提供,经营企业不需要付汇进口,按照境外企业的要求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只收取加工费,制成品由境外企业销售的经营活动。其监管方式代码为“0214”。
Q
什么是进料加工?
A
“进料加工”是指进口料件由经营企业付汇进口,制成品由经营企业外销出口的经营活动。买卖双方分别签订进出口对口合同,料件进口时,我方先付料件款,加工成品出口时再向对方收取出口成品款项的交易形式,包括动用外汇的对口合同或不同客户的对口的联号合同以及对开信用证的对口合同。其监管方式代码为“0615”,简称“进料对口。”
Q
企业设立加工贸易手册,应向哪个海关申请?
A
经营企业应当向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的设立手续。“经营企业”是指负责对外签订加工贸易进出口合同的各类进出口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依法开展来料加工经营活动的对外装配服务公司。“加工企业”是指接受经营企业委托,负责对进口料件进行加工或者装配,并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以及由经营企业设立的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实行相对独立核算并已经办理工商营业证(执照)的工厂。例如,经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为A海关,加工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为B海关,则应由经营企业向B海关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
Q
企业向海关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应该具备什么样的资质?
A
经海关备案的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是“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贸易企业要开展加工贸易业务,须具备相应的生产经营能力,经营企业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加工企业应具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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