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正式实施!
1月27日,全国首批采用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的进出口货物,在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海南、重庆、广西等地港口或场站办理海关多式联运监管手续,实现海铁联运、水水联运新模式双向贯通。
多式联运
??按照关总署近期发布公告,在原有出口铁公联运试点基础上(也就是海关总署在2024年10月首次推出出口铁公联运“一单制”监管模式试点),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联运监管模式试点。
可以看出,此次业务范围更广,从出口扩大到了进口+出口;运输方式组合更多,从铁公扩大为海铁(海运+铁路运输)、水水(水路+水路中转)。
以往火车转轮船、轮船转卡车,每换一次交通工具就得重新报关,现在好了,只需在起点“领张通行证”,后面换乘全自动绿灯,堪比物流界的“高铁换乘免检通道”!
多式联运
传统模式下需在启运地、换装地、出境地多次申报,新模式下仅需一次申报即可覆盖全程。满足资质的企业如何享受这种快捷呢?
完整的操作指南看这里??
· 系统准备
企业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业务:
https://www.singlewindow.cn/
需提前完成:
多式联运经营人资质备案、数据传输权限申请
· 申报流程(以进口为例)
传输申请单:联运经营人在货物原始舱单传输后,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传输《多式联运申请单》
启运地操作:场所经营企业收到海关放行信息后办理装载离场,传输离场信息
换装作业(如需):货物运抵换装地后传输到货信息,按海关通知换装
目的地放行:货物运抵指运地后传输到货信息,海关办理检查、放行
注意
1
封志管理:运输过程中需保持封志完好,未经海关同意不得擅自开启
2
信息变更:如需变更运输路线、换装地等,需提前向海关申请
3
数据及时性:离场信息需在离场后及时传输(通常24小时内)
简而言之,就是符合资质的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向海关传输一份多式联运申请单(含货物信息、运输路线、换装节点等),海关系统自动完成数据审核、放行指令流转,实现“一次申报、一单贯通、全程监管”。
???全程通过电子数据流转,无需纸质单证,无需多次申报!
多式联运海关监管新模式通过“一单制”申报和全程数据贯通,大幅简化了通关流程、压缩了通关时间、减少了中间环节,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成本节约。随着此类创新模式的拓展与完善,将会为我们带来更多惊喜!
投稿邮箱:caop@caop.org.cn
